******学校提升工程(实训楼报告厅改造项目、北院南院建筑垃圾处理及回填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提升工程(实训楼报告厅改造项目北院南院建筑垃圾处理及回填土项目)已由******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学校提升工程(实训楼报告厅改造项目、北院南院建筑垃圾处理及回填土项目)位于辛集市,主要包括实训楼报告厅改造项目、北院南院建筑垃圾处理及回填土工程内容等;②建设地点: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③计划工期: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实训楼报告厅改造项目;二标段:北院南院建筑垃圾处理及回填土项目;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二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4信誉要求: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3.4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ggzyxj.html;CA咨询电话:******55。******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6 09:00至2023-11-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辛集市方碑大街西段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大科技楼A座1910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2360 |
联系人: |
梁春旺 |
联系人: | 张长坤 |
电话: |
0311-****** |
电话: | ******1888 |
传真: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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