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ZJYGJ-HZGS-XJ-2024098)
******有限公司辛集市第三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经理部彩色沥青混凝土、水稳料询价采购。
二、若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竞价,请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时之前在******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页面(网址:******)点击参与,并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时之前将报价资料按要求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扫描通过******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页面(网址:******)上传。
报价文件所含内容:
1、报价表
报价含税费(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等费用。须填写产品生产厂家、品牌、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到站合价、发货地、运距等信息,报价表格式为PDF,签字并加盖公章。
2、贵司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所询价材料检测报告),PDF或图片格式加盖公章。
3、技术标准承诺(所供物资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4、授权委托书(无需授权,不需要此项)
以上报价资料可添加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不可缺项。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作为辛集市第三批PPP项目,将17个建设项目整体打包、分项推进,合计58.08km,以道路建设项目为核心,以绿化工程、照明系统以及给排水工程为附属设施建设,实现辛集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化的提升,改善城市面貌。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辛集镇古城大家东段名品服装制造区28号厂房。
四、定价模式:执行固定价。
此价格指物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单价,即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价、运杂费、检测费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利润、各种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动风险等。
五、结算支付方式
(一)结算
1.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21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结算后,乙方应在3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二)支付
1.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支付时间及比例:按月结算,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6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暂扣。质保金在每期结算货款中扣除,质保期自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办理最终结算、合同终止协议签订完日止,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乙方不追究甲方的逾期支付责任并放弃追讨逾期利息的权利。
3.支付方式为50%现金+50%供应链金融产品,当甲方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乙方结算款,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5.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材料参数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材料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应同时提交票据等质量证明资料,同时司机应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任何一方如对材料质量有异议的,应进行复检,复检由监理工程师、甲方联合取样后,送监理工程师、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如果检验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相关损失。
招标联系人:杨乾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孙艳茹 联系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AC-10 设备物资说明:沥青混凝土(彩色),细粒式 数量:15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 设备物资说明:水泥稳定碎石,4%水稳料 数量:40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