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AX_CQ_2025_S_10339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依安县新兴镇安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依安县新兴镇安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类别:货物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彦杰
企业性质:集体经济 项目周期:7
农用项目:否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96000.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意向供应方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黑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所有与完成此项目相关的费用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账 号:************27审核人:金鹏聪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96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铺设。2.采购内容:七个屯十条道路供需800立方米砂石,每立方米120元,共计96000.00元。道路基础砂石路。3.付款方式:铺设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4.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黑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5.货物的详细规格参数及铺设要求:5.1符合村验收小组验收标准。5.2砂石要求为中砂,平均粒径为0.25mm-0.5mm的砂石,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5.3砂石运到现场铺设平整,厚度均匀;5.4全程由村验收小组派人现场指挥及质量监督,意向供应方需无条件配合。5.5成交方在采购及铺设过程中所有车辆费用、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成交方负责。6.其他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预算清单 。
备注:(一)意向报名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报名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报名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待项目成交后,平台及项目发布申请方不接受成交方对交易标的提出的任何异议,竞价成功后,成交方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交易合同的,资产、资源类交易项目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交易申请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交易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提供的交易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交易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交易标的移交的凭据。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报名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报名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交易申请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报名方)。(二)平台联系电话:******525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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