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钢城路滹沱河大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辛集市储备库-前营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线路起点为辛集市LNG储备站(已建成),LNG经气化后由管道输送,终点为前营分输站(已建成),线路总长约19km,设计输送压力为10MPa,输气量约为7亿Nm3/a。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报告下载地址:******/s/1ep9CLyfhop2lheib4CHQpg 提取码:zt0i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